青岛异地小升初的报名条件如下: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父母至少一方与青岛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务工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符合青岛规定的入学年龄。
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
非青岛户籍子女入学条件
父母为青岛户籍,子女为非青岛户籍。
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非青岛户籍子女入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入学,实行混合编班,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
外地户籍小升初条件
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
跨区(片)调拨或外地回青就读条件
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在本区域升学,不需要提供房产和户籍证明。
如需要进行跨区(片)调拨或外地回青就读,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
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一般为100%产权。
学籍号(班主任会告知)。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