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幼小报名的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户籍要求
具有长春市城区(含各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特殊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其他要求
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条件,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