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份要求
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
学科需求
文史哲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
教育学专业:教育学门类中的汉语言文学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文秘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门类中的专业不限。
其他条件
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竞聘当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从教三年及以上(即2009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近三年有教学科研论文在州级及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以证书为准)。
近三年综合成绩(2009年春季学期至2011年秋季学期县统测)。
资格认定条件
持有麻栗坡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工作单位在麻栗坡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建议:
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可以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提交申请,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
对于从教时间不足三年的教师,可以通过发表教学科研论文、提高教学成绩等方式来满足报名条件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