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合同制员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勤人员:
如电工、保卫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司机等。
以工代干的办事人员:
这类人员虽然从事机关工作,但并非公务员编制,而是通过合同形式聘用。
教师:
包括讲师、助理、辅导员、保安科、清洁工等,这些岗位可能不再提供编制,而是采用合同制。
大学生村官:
虽然是一种基层工作人员岗位,但采用的是聘用制,有固定的服务期,期满后学生可以再报考其他铁饭碗岗位。
内勤工作者:
学校内勤工作人员通常没有编制,工作性质可替代性强,工作不稳定。
辅警:
辅警虽然从事与警察类似的工作,但并非公务员,而是合同工,没有独立的执法权,且工作强度大,收入相对较低。
法院书记员:
一些法院的书记员岗位已经改为合同制,不再有事业编制。
医院护士:
尽管有些医院护士岗位仍保留编制,但许多地方已经将护士改为合同制,以节约人工成本。
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通常属于合同工性质,工作稳定但收入偏低。
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临时招聘的教师,工作稳定性不高,收入也一般。
这些岗位虽然采用合同制,但仍是大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大学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和人力资源。建议应聘者在选择这类岗位时,要充分了解其工作性质、待遇和发展空间,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