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业教师专业回乡是指 海陵区出台政策,吸引海陵籍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并回乡从教。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方案:
资格条件
具有海陵区户籍;
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被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人员除外);
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参加相关考试合格;
身体健康。
优质本科师范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登记与就业协议
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
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如总分相同,则录取志愿学科分数高的优先);
签订就业协议,相关人员缴纳1万元押金;
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
此方案旨在改善全区教师结构,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推动幸福教育高质量发展,并吸引更多的海陵籍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回乡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