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务员考试加分不

芥末堆看教育 · 2024-12-25 07:49:14

成都市公务员考试确实存在加分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加分情况:

“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在报考成都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报考成都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其他加分项

考公务员时,一些岗位要求有心理咨询方面的经历,该证书可作为加分项。

建议:

如果有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报名期间进行申报。

具体加分政策的适用情况可能会因年度和具体岗位而有所不同,建议仔细查阅相关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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