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公务员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公安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 × 0.55 + 申论试卷成绩 × 0.45) × 0.5 + 面试成绩 × 0.5。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 × 0.40 + 申论试卷成绩 × 0.30 +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 0.3) × 0.5 + 面试成绩 × 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 × 0.55 + 申论试卷成绩 × 0.45) × 0.4 + 专业科目笔试 × 0.2 + 面试成绩 × 0.4。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
综合成绩= 综合知识测试 × 0.5 + 面试成绩 × 0.5。
合格分数线
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市(地)级、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面试成绩要求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考生了解综合类公务员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合格分数线,从而更好地准备和评估自己的考试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