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允许学生跨专业组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但每个转出专业至少须保留20人。如果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各学院应制订客观、科学、合理的方法将学生排序,确定可以转出的学生数,排序方法须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30%。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从严控制转入人数。
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对口单招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出。单独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单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具体步骤
第11周,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本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上报材料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第12周,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或考核,于第13周周三下班前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第13周,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当周周末前反馈给接受学院,并在学校网页公布准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第14周,完成考核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身体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志向和爱好。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
对口单招专业学生不得转出。
以单独代码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以及中外联合培养等国际化项目在各自招生代码内转入转出,但需符合外方学校的要求。
农科类等单独代码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但不得转入体育、艺术、对口单招等不同招生形式录取的专业。
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
学生应在入学一年后,按照转专业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的学生即可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整个转专业过程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