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主要具有以下属性:
招录性质
公务员考试属于招录考试类别,即考生通过填报相应职位参与考试,一旦被录取则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中央与地方考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中央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主要招录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职位。地方公务员考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主要招录地方各级机关的公务员职位。
考试形式
中央和地方考试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属于招录考试。不过,地方公务员考试除了招录考试外,还有资格考试这一形式。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公务员资格证书,凭此证书在各级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报考方式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选择参加中央或地方公务员考试,也可以同时报考两者,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政策参考
具体的公务员政策可以参考国家公务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和政策。
这些属性为考生提供了关于公务员考试的基本了解,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报考方向和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