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黑手”主要指代 考试作弊行为及其相关产业链。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代考 :如华南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伍宇军组织“枪手”代人参加公务员考试,最终被起诉并判刑。售卖或提供考试答案:
例如,考生苏某在西昌参加公务员考试时,被陌生人以高额费用诱惑购买考试答案。
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
如发现考生携带的塑料橡皮擦中暗藏玄机,可能是用于传输考试答案的作弊设备。
虚假宣传与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急于求成的心理,通过“包过”或“真题”服务等方式进行诈骗。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
考生应诚信应考,不要轻信任何形式的作弊手段或虚假宣传。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考和考务人员的素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考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或参考书籍时,应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