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项目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该科目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主要测查与公务员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该科目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主要测查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试卷分为兵团、师市机关和监狱系统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试。
加试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此科目,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职业素养,包括法律或公安基础知识、执行任务时的观察、分析和处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工作能力、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纪律认知水平等。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此科目,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
新疆公务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机关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如何更好地办文、办会、办事,以及如何体现公务员思维。
建议:
准备公务员考试时,应重点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特别是针对各部分的具体题型和考点进行强化训练。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额外准备《公安专业科目》的复习。
若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务必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的复习和模拟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