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新专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
确定新专业是否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
评估社会需求,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论证。
确保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具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申报过程
教务处于每年5月底发布新专业申请通知。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专家论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议,并报校领导审批。
将专业申报资料在教育部专门网站公示,并解答社会质疑。
审批流程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教委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专业设置
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审批。
其他专业设置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高校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高校应谨慎增设并及时调减。
对艺术类专业设置从严控制,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具有一定的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