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自首是指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虑。
自首分为两种:
一般自首
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动投案的认定包括:向所在村委会、单位投案;委托他人代为投案;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的。
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认定关键在于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
在公务员考试中,了解并正确应用自首制度,有助于考生在法律推理和案例分析中得分。建议考生通过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深入理解自首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情况,以便在考试中准确判断是否构成自首,并争取到最有利的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