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转专业规定

热能正能量 · 2024-12-24 23:22:29

中山大学允许学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申请转专业。以下是转专业的一般规定和程序: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个别学生入学后会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

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二年级及以上者。

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专科升入本科者。

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程序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转专业的限制

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且不能跨学科类别、高考录取批次、试读批次等转专业。

转入专业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课程要求,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

具体学院的要求

例如,中山医学院、光华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等学院对转入学生有明确的课程成绩、体检要求及原专业背景要求。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具体要求,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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