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资金扶持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初始创业补助:在校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大学生初始创业带动就业,登记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3000-5000元初始创业补助;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给予10000-12000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补贴累计不超过12000元)。
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税收优惠
税收减免政策:政府针对在校大学生创业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有效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一定年限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支持:政府组织众多创业培训机构,为在校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系统的创业培训,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营销策略等内容,帮助提升创业能力,规避创业风险。
创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因地区和培训项目而异,如某地区为100-2000元/人。
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孵化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地、完善的基础设施、专业的创业指导和丰富的资源对接等服务,为创业之路提供有力保障。
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就业见习计划: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增强职业技能。
其他支持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这些政策涵盖了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以及其他支持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议大学生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