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职权主要由国家公务员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Service, 简称SACS)及其下属的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职权包括:
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和录用工作
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管理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军队)的招考和录用工作,统一协调全国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监督考试过程和考试内容。
制定政策和标准
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规定公务员招考的政策和标准,制定公务员考试大纲、试题和评分标准等。
组织中央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
国家公务员局还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工作。
考试中心职责
考试中心作为国家公务员局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公务员招考工作,包括招聘人员、编写考试大纲、编写试题、安排考场、考试监考等。
地方公务员招考
各地区的地方公务员招考则由当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地自行制定考试大纲和试题。
总结来说,国家公务员局及其下属的考试中心在公务员考试中拥有重要的职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招考和录用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考试大纲,并组织具体的考试实施工作。地方各级部门则负责地方公务员的招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