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补贴性职业技能的相关信息如下:
补贴对象
2019年1月1日后毕业的五年内取得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后在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全日制大学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后可以同等享受。
接收上述高校毕业生在各类岗位实习锻炼或开展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区内企业及培训机构。
补贴项目及标准
对报考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
对取得会计、律师、税务、导游、计算机、企业管理、幼师、社区服务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
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给予实习企业及有关培训机构2000元/人次的补贴。
特定行业的补贴
对劳动者获得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纳入本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
针对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和模型运用领域技能人才需求,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评价项目,配套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本市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获得上述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
一般性的职业技能补贴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定的报名费、考试费和证书费的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以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