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
考察与体检;
公示、审批或备案。
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进入考点,进入考场时对号入座;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有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进入考场时将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探测;
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笔作答;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违纪处理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每位考生的考试地点由系统随机生成,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提前规划交通出行路线,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避免因交通管制影响参考;
考生携带的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录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参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