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的奖励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如五四奖学金、校内优秀毕业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等。
学院级奖学金,根据各学院特点设置,如优秀学生、优秀班级、学术创新等奖项。
特定奖学金,如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助学金和津贴
基本助学金,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提供。
三助岗位津贴,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岗位任务获得。
教学成果奖
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奖、教学研究论文和教学研究著作奖、教材奖、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
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对教学表现突出、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进行奖励,可能包括奖金、津贴、晋升机会或职称评定加分、科研经费支持等。
其他奖励
如优秀教师奖,奖励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
对参与竞赛获奖的学生或教师,由学校组织专家认定后给予相应奖励。
资助政策
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
师范生公费教育,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费补助。
新生和在校生资助
新生入学资助,为就读本省或省外院校的新生提供一次性资助。
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入学帮助。
奖励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在学习、科研、文体等方面取得成就,激发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促进全面发展。同时,奖励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