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补贴标准因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项目及其标准:
生活性补贴
包括结余保留津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提高结余津补贴、物价补贴、食堂补贴、水电补贴、卫生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节日补助等项目。这些补贴根据当地生活费用指数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工作性补贴
包括调整书报费、岗位职务补贴、职岗津贴、住宅电话费、移动通讯补助等工作性津贴项目。这些补贴根据工作岗位职责需要来确定。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1960元+工作津贴922元+生活补贴1383元=4265元。转正定级后工资为职务工资865元+级别工资1315元+工作津贴922元+生活补贴1383元=4485元。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一类区平均43元每月,二类区平均86元每月,三类区平均172元每月,四类区平均300元每月。该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
乡镇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满30年为500元。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市州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后,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车补
科级每人每月750元,一、二级科员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岗位设置为管理八级、专技十级(含)及以上的人员比照乡科级标准执行,其他岗位的人员比照一、二级科员标准执行。工勤编制人员及新招录未定级人员标准按每人每月600元执行。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补贴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是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如果证书是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资格证书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这些补贴标准旨在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