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执业权利:
二级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业务,并享有签字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
职业尊重权:
在职业活动中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继续教育权利:
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保密权利:
在执业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获得报酬权: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拒绝非法指令权:
在执业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规的指令。
参与决策权:
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称评定权利:
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职称评定,获得相应的职称。
参与工程预算编制:
有权参与工程的预算编制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
审核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权对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审核。
控制工程成本:
有权对工程的成本进行控制,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等成本的核算和控制。
处理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后,有权处理工程的结算工作,包括对工程的实际造价进行审核。
提供咨询服务:
有权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参与合同谈判:
有权参与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维护合法权益:
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对造价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对因造价工作产生的纠纷进行申诉和维权。
遵守职业道德:
有权遵守职业道德,包括保守商业秘密,公正、公平地处理造价事务,以及拒绝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有权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申请豁免继续教育:
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有权申请豁免继续教育。
二级造价工程师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