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业权利:
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业务,并享有签字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
职业尊重权:
造价工程师在职业活动中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继续教育权利:
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保密权利: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获得报酬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拒绝非法指令权: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规的指令。
参与决策权: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称评定权利:
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职称评定,获得相应的职称。
独立执业权:
造价工程师有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
签字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使用名称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称。
申请开办企业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劝告权:
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继续教育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保守秘密权:
造价工程师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这些权利保障了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