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不能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应当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否则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因此,监理工程原则上是不能分包的。如果需要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分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项目业主的明确同意。同时,监理公司也应当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提供服务,不得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