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享有以下权限:
使用造价员名称:
造价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职业活动。
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有权依法独立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等。
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管和使用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有权保管和使用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员有权参加继续教育,以提高从业水平。
举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
造价员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获取劳动报酬:
造价员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教育培训权:
造价员有权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培训和教育,以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高。
知情权:
造价员有权了解与其工作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项目合同内容、设计图纸、材料设备价格、施工方法等。
建议权:
造价员有权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采购计划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拒绝不当指令权:
造价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职业道德的不当指令。
参与决策权:
造价员作为工程项目团队的重要成员,有权参与到项目的关键决策过程中,如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策略制定、变更订单审批等。
申诉与控告权:
当造价员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要求公正处理。
这些权限保障了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