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建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平、公正、独立、诚信: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标准,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独立行事,不偏袒任何一方,并且诚实守信。
严格依据法律:
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所有监理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综合效益原则:
监理工作不仅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最大化。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需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形成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权责一致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确保监理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维护合同约定的权益。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同时提供热情服务。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的行为准则,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