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案例索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期延误索赔
案例:某二级建造师承包的小区绿化工程,由于连续降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1个月。
索赔金额计算: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延误每日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1%,因此索赔金额为合同总价 × 0.1% × 30天。
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工作量索赔
案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增加了部分工作量。
索赔金额计算:额外工作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首先统计因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工程量,然后乘以综合单价。
因资金紧缺导致的临时停工索赔
案例: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资金紧缺,被要求暂停施工30天。
索赔权利:尽管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确认停工协议,但施工单位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内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负担因停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索赔
案例:工程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导致逾期交付。
责任归属: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返工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负担,但若临时停工是由建设单位要求且未以书面形式确认,则建设单位应对停工期间的损失进行赔偿。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索赔
案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遇暴风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应的损失。
索赔要求:施工单位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天气报告等,以证明损失的合理性和应由业主担当赔偿责任。
建议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二级建造师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索赔,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结算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明确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要求,以减少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