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诚信为本:
造价员应以诚信为基本原则,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遵守法律法规:
造价工程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接受继续教育以提高执业水平。
保守商业秘密:
在执业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必须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避免利益冲突: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不得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客观公正:
在工程造价的评估、计算和审核过程中,造价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在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时,应按照客观实际,考虑动态因素,严格执行定额及法规,既不能高估冒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统筹兼顾原则:
在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时,既要考虑降低工程成本,又要把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标准化原则:
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应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有效性原则:
工程造价信息应针对不同层次管理者的要求进行适当加工,提供不同要求和浓缩程度的信息,以保证信息产品对于决策支持的有效性。
定量化原则:
工程造价信息应经过定量分析和比较,采用定量工具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时效性原则:
考虑到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过程的时效性,工程造价信息也应具有相应的时效性,以保证信息产品能够及时服务于决策。
高效处理原则:
通过采用高性能的信息处理工具,尽量缩短信息在处理过程中的延迟,提高工作效率。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旨在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维护行业声誉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