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初始变更要求如下:
变更时间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后一年内可以进行变更注册。
变更申请需要在初始注册满一年之后才能进行。
提交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原件。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证明(如适用)。
工作调动证明。
新单位的聘用合同。
印章。
在造价咨询企业工作的还需提交人事代理协议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近期缴纳名单及凭证。
变更流程
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到网上申请材料后,10日内通过管理系统作出决定。
准予变更注册的,相关部门会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登记栏填写变更信息并加盖印章。
注意事项
执业单位多次变更的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间隔没有具体时间要求。
注册两个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如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交两本证书的变更注册申请。
若仅是修改扫描件信息,保存申请后即可,无需上报。
其他要求
申请人已经取得了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注册期间没有被吊销或注销注册资格。
申请人的注册证书没有过期。
申请人在变更注册前已经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建议:
造价工程师在初始注册满一年之后,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变更申请,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完整,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变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