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围堰政策主要涉及围堰施工的一般规定、各类围堰的适用范围及施工要求等内容。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围堰高度
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米。
围堰施工一般规定
围堰应减少对现状河道通航、导流的影响。
对河流断面被围堰压缩而引起的冲刷,应有防护措施(包括河岸与堰外边坡)。
堰内平面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围堰应防水严密,不得渗漏。
围堰应便于施工、维护及拆除,且材质不得对现况河道水质产生污染。
各类围堰适用范围及施工要求
土围堰:水深≤1.5米,流速≤0.5米/秒,河边浅滩,河床渗水性较小。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质黏土或砂质黏土,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土袋围堰:水深≤3.0米,流速≤1.5米/秒,河床渗水性较小,或淤泥较浅。适用于水深不超过3.0米、流速不超过1.5米/秒且河床渗水性较小的工程。
木桩竹条土围堰:水深1.5~7米,流速≤2.0米/秒,河床渗水性较小,能打桩,盛产竹木地区。适用于水深1.5米至7米、流速不超过2.0米/秒且河床渗水性较小的工程。
竹篱土围堰:适用于水深4米以内,河床难以打桩,流速较大的情况。
堆石土围堰:河床渗水性很小,流速≤3.0米/秒,石块能就地取材。适用于河床渗水性很小、流速不超过3.0米/秒的工程。
板桩围堰:钢板桩围堰适用于深水或深基坑,流速较大的砂类土、黏性土、碎石土及风化岩等坚硬河床。防水性能好,整体刚度较强。
套箱围堰:适用于流速≤2.0米/秒,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础,也可用于修建桩基承台。
双壁钢围堰:适用于大型河流的深水基础,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
一级建造师资格要求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取得围堰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拥有5年以上围堰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能力。
熟悉围堰工程的施工流程、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要点。
参与过大型围堰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
掌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熟悉国家关于围堰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了解国内外围堰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发展动态。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团队成员、甲方、监理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注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遵守职业道德,具备诚信、敬业、团结、创新的精神。
这些政策和要求旨在确保围堰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同时保护周边环境和水体。一级建造师在围堰工程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