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多个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160分,96分合格。
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各专业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