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处理临时用电时,需要遵循以下要点:
一般要求
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理审查。该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
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定期检查,履行复查验收手续,同时保存相关记录。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也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管理要点
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遵循“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不得分路,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侧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检查验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确保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建立完善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必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器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等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损坏、老化、漏电等问题,以及接地与防雷设施、电气设备调试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防护措施检查:检查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例如是否设置了保护装置、隔离开关等。
环境检查:评估临时用电的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线路记录与技术文件:检查临时用电线路的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包括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的记录,同时确保技术文件齐全、正确,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其他注意事项
临时用电管理:包括电工的持证上岗、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对于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用电设备,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开关箱,严禁2台及以上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这些要点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稳定和合规,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每一项内容都得到认真检查和验收,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