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编号 一般不会变,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是详细解释:
注册编号的稳定性
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编号是全国唯一的,无论在哪个地方注册都是一样的。这是因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其注册编号由该部门负责管理和分配,具有唯一性和全国性。
编号变更的情况
如果一级建造师的信息发生变更,例如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等,需要重新进行注册,此时会获得新的注册号。
编号的构成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例如,编号的前两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
编号的全国统一性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是由全国统一编号,但编号前会加各省简称。中标后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需要把注册证(上岗证)押到建设管理部门,到工程竣工后才能取回。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编号在正常情况下是保持不变的,但在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注册并获得新的编号。编号的构成和规则有助于确保其唯一性和全国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