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价格指数权重是指各可调因子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具体权重分配如下:
定值权重(A)
这是招标单位预留金等项目的不调整部分权重,例如除人工费、钢材、水泥等以外的部分。
变值权重(B1、B2、B3)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各可调因子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这些因子包括人工费、钢材、水泥等。
基本价格指数(F01、F02、F03)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投标人建议值
投标人可以自行确定各可调因子在投标总价中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应在双方确定的“允许范围”内,例如1%-20%之间。
允许范围
投标方调整商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数据占总价的比例,应由招投标双方确定或一方确定。
这些权重和价格指数用于计算投标报价,并作为评标基准值的一部分,以确定投标得分。具体的权重值和价格指数来源应根据实际投标文件和相关法规进行填写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