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工程师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
在合同期内,注册设备监理师应根据所在设备监理机构赋予的职责,对其负责的监理任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
注册设备监理师需要为委托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避免参与影响监理项目的中经济技术活动
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得参与任何可能对其负责的监理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技术活动,以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严格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注册设备监理师必须严格保守有关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任何敏感信息,以保护各方的利益。
执业限制
注册设备监理师只能在一个设备监理单位执业,以确保其专业性和监理工作的质量。
接受继续教育
注册设备监理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
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
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水利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坚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组建和派遣监理人员
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并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认真、负责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动态跟踪监理
监理方应按照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关键部件的质量进行见证、检查、审核等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信息管理和记录
监理方应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保管和使用委托方提供的设备、工具、资料文件
监理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设备、工具、资料文件等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在监理任务完成后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移交,不得泄漏任何技术秘密。
承担经济责任
如因监理方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接受政府监督
监理方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监理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设备监理工程师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执行监理任务,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