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自2020年3月1日起,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项目,以及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
上海市:
自2020年3月1日起,部分社会投资项目、公用事业工程和住宅小区工程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
深圳市:
自2014年起,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厦门市:
自2014年起,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成都市:
部分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具体条件包括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地基基础简单的建设项目。
广州市:
自2014年起,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这些城市或地区的政策体现了市场化改革思路,通过缩小非强制监理的范围,逐步推动工程监理回归市场,为监理行业的转型升级奠定基础。然而,这些政策也引发了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担忧,因此,在实施这些政策时需要谨慎评估其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