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保留规则

元圆教育说 · 2024-12-25 10:20:30

二级建造师的成绩保留规则如下: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

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成绩有效期为2年,实行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只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三门科目就算合格,若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有一门科目没有通过,则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作废。

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

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成绩仅在考试当年有效,实行非滚动管理。

增项考试

增项考试只需要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即可,其他科目成绩不保留,考试失败的情况下,只能在下一年继续参加考试,要求一年内通过剩余科目考试合格。

成绩合格标准

各科目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成绩可保留到下一年度。例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达到60分及以上,《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达到60分及以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达到72分及以上时,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度,否则不予保留。

建议

考全科考生:建议尽早通过所有科目,避免成绩作废,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考试。

免试或增项考生:注意成绩仅在考试当年有效,需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确保在当年通过所有科目。

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考生:了解并达到合格标准,以便将成绩保留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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