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如下:
考试周期: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考试实施: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合格标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并公布。
证书颁发: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各省不同,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当次通知。
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考试纪律:
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考试与培训分开: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