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理工程师证书转移涉及一系列步骤和材料,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原证书持有者需进行的相关手续
持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证书转移手续。
所需材料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身份证件复印件
转出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
转入地所在企业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具体流程
持相关材料到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进行缴费、资格审核和备案工作。
再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证书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转移证书的过程不会影响持有人员的证书有效性,但如不进行转移手续,持证人员将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跨省转移
省监理工程师转其他省,需提交原注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材料至新省份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机构办理转籍。
变更注册
申请变更注册需提交材料包括:变更注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原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原注册地注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加盖“作废”章。
现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现注册地注册主管部门收回原《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原《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送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
其他要求
监理工程师转注册需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主管部门官网进行网上申请。
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建议您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