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鉴定时间的规定如下:
法定期限: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6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时限的延长:
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30个工作日。
鉴定材料补充或重新提取: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鉴定次数限制:
每个鉴定项目的延长次数一般不得超过 3次。
请根据这些规定安排您的时间,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