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需要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需要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需要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需要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此外,对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建议:
在计算工作年限时,需要包括取得学历前和后的工作时间总和,且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如果是非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但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
对于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