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办理程序如下:
登录系统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及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审核过程
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办理盖章手续
建造师携带解聘证明、注册证、资格证、建造师印章等材料,去原聘用单位所属地省建设厅盖章。
办理转注册手续
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原注册证、新聘用单位同意调入的证明、盖好章的变更申请表等材料,到各省建设厅办理转注册手续。
等待审批并领取新证书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批准转注册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转注册成功后,一级建造师将领取新的执业资格证书。
建议:
在整个转注过程中,建造师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
提前与原单位和新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转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