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转注

予昇亲子 · 2024-12-24 23:23:53

一级建造师证转注的流程如下:

申请变更注册

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应电子文档。

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及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审核与登记

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所需材料

建造师本人身份证明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现聘用单位与本人签定的劳动合同

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如果超过建造师执业周期,还需要提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注意事项

查看建造师继续教育是否过期,新单位是否接受

看原工作单位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一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需要在合同期满前进行

其他相关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需在注册有效期内进行,且转注册后,原注册证将失效

建造师在转注册过程中,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没有建设部的其他证书(如监理、造价)证书注册在原聘用单位等

建议:

建造师在办理转注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转注进度。

提前了解并确认新聘用单位是否接受转注,以及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或满足其他特定条件。

在转注过程中,及时与中国建造师网和个人所在企业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避免遗漏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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