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级安全工程师政策如下:
报考条件
考全科: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增报专业: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考试形式与科目
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北京市统一命题。
考试分为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安全生产实务》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如采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缩短。
考试专业类别包括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每个专业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报名与考试
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卷、实施考试等考务管理工作,并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按照全国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以及确定当年度考试合格标准。
成绩管理
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考生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方可获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建议:
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选择合适的专业类别进行报考。
由于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