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执业资格:
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后,在资格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业务指导权:
对工程建设中的造价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包括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
审核权:
审核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工程变更及索赔价、竣工结算等。
咨询权:
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合同管理等。
鉴定权:
在工程造价纠纷中作为专家参与调解或仲裁,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继续教育权:
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保持和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合法权益保护权:
保护自己的执业权利不受侵犯。
投诉权: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获取报酬权:
完成工作后获得相应的报酬,包括加班、额外工作的补偿。
执业资格保护权:
保护自己的执业资格不被非法侵犯。
参与决策权: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预算编制、施工过程控制及结算等环节。
表达意见权:
在工程项目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知识产权:
对其工作中产生的具有独创性的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隐私权:
保护工作中接触到的客户敏感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参与行业自律管理:
参与行业的自律管理,对行业内的不良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保守商业秘密:
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签字权:
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
使用名称权:
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开办咨询单位权:
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拒绝权: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