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承担以下工程项目的责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项目管理: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等。
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一级建造师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工程方案的制定、施工技术难题的解决等。
工程监理:
一级建造师可以在工程监理公司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一级建造师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施工现场管理:
一级建造师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工程招投标:
一级建造师参与工程招投标,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级建造师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资源协调和问题解决:
一级建造师协调各方资源,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一级建造师还可以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或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一级建造师还可以在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以及造价公司等工作,拓宽自己的就业面,并承担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重要职责。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广泛的职责和权限,可以承担多种角色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管理、招投标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