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目的:通过奖罚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员工。
2. 奖励机制
成本节约奖:对于通过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实现成本节约的员工,根据节约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质量优秀奖: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改进措施,对于被采纳并实施后产生积极影响的建议,给予奖励。
其他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职位晋升、额外假期等,具体形式和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惩罚机制
成本超支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成本超支的员工,根据超支额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职位调整。
违规行为惩罚:对于违反造价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惩罚。
其他惩罚:具体惩罚形式和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罚程序
提议:奖罚的提议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审核:人力资源部对提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或惩罚的条件。
执行: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执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申诉:员工对于奖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需重新调查并作出决定。
5. 其他规定
考核标准:奖罚的评定标准包括节约成本额度、工作创新性、团队协作能力、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损失额度、改正态度等。
定期考核:公司对造价咨询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连续2次考核排名在倒数第二名以内,或连续3次评审在倒数第三名以内,作停薪带岗直至辞退处理。
6. 附则
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提高员工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