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关于造价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和盖章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要点:
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点第(1)条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有效性
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没有造价工程师的签字,仅有单位的盖章,这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形式要求,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不通过。
合同签署的有效性
通常情况下,合同不签字只盖章也是有效的,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盖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
对于工程结算书,如果仅盖有公章而未由双方签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满足签字或盖章的条件,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结论:
投标文件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不符合要求,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对于合同而言,一般情况下,盖章即表示合同有效,但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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