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法》
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方案设计与施工验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是《建筑法》的补充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性,包括建筑工程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要求、检验、鉴定标准和处理方式等内容。建造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建筑工程验收和验收规定,包括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证书的颁发等。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收集并运出。转移固体废物出省需报告,处置危险废物需有经营许可证和应急预案。
水资源利用
包括传统水源提高用水效率和非传统水源利用,如中水搅拌、中水养护、雨水收集等。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涉及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程序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城市规划法》、《房屋租赁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法》、《物权法》等。
建议建造师在备考过程中,系统学习上述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并重点关注实际应用和案例分析,以提高应对考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