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合格分数为78分,满分为13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合格分数为78分,满分为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合格分数为96分,满分为160分。
所有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总分的60%。
建议:
考生在备考时,可以针对各科的合格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确保每门科目都能达到规定的分数要求。
注意,一级建造师考试所有科目分数是单独计算的,而不是根据所有科目的总分计算,因此考生每门科目都需要单独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