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成绩计算基础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不同报考级别成绩有效期不同。
成绩计算是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四舍五入
最终成绩在公布时不会出现小数点,因为会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评分。
合格标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的60%。具体科目合格分数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60分合格(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78分合格(满分13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合格(满分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合格(满分160分)
成绩管理
考全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二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规则确保了成绩计算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了解如何计算自己的成绩以及合格标准。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明确这些规则,以便更好地制定学习计划和策略。